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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部回复:应急预案评估与评审的区别以及如何开展?

时间:2023-05-22 11:16:52

应急部回复:应急预案评估与评审的区别以及如何开展


咨询:应急预案评估与评审的区别以及如何开展 咨询时间: 2022-07-17

回复:应急预案评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应急预案评估与评审的具体开展方式可参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AQ∕T-9011-201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指南》(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2-07-26


应急管理部回复关于应急预案编制问题汇总

一、编制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还是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咨询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那么我在编写现场处置方案时,是以事故类型编制,还是以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编制?例如某机加工岗位存在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类型,在编写现场处置方案的时候,是分别编写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还是直接编写机加工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在方案中明确触电、机械伤害的处置措施?回复:都可以,以有用管用好用为出发点,怎样做实用怎么做,不必机械僵化,结合企业实际灵活制订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现场处置方案。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除了现场处置方案外,还需要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吗?如果只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带需要备案?咨询:《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已经发布了,2021年4月起实行,企业应进行应急预案修编和重新备案工作,但是2020年《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第七十八条规定: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请问: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除了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方案外还需要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吗?如果只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带需要备案?回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了应急预案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范围,不是所有单位的应急预案都需要备案。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的具体要求是什么?需要聘请专家吗?咨询:GB/T29639-2020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评审或论证,参加评审的人员包括专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论证的具体要求是什么?需要聘请专家吗?回复:论证无具体要求,以取得实效、提高预案质量为出发点,是否聘请专家及聘请什么专家由企业自主决定、无强制性要求。四、生产经营单位现在编制应急预案执行GB/T29639的2013版还是2020版?咨询:《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于2021年4月1日实施,请问生产经营单位现在编制的话是执行现行标准GBT 29639-2013还是2020版本呀?谢谢回复:标准发布到实施之间时间称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新旧标准都可以用。现在编制预案,建议参照2020版导则。五、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相关问题咨询: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单位,只从事票据业务,不参与危化品的装卸和运输环节,无储存经营单位有无必要编制应急预案,如需编制主要针对哪些事故进行编制?另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经营许可证时应提交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只规定带储存经营危化品单位需备案,无储存经营未做具体规定,这样无储存经营单位应急预案需要备案吗?回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作出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六、新的应急预案评审指南什么时候出来?咨询: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一直在更新,但是应急预案的评审表目前只有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的,(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是为了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17号)发布的,是否有适应新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评审指南出来呢?           回复:目前还没有,可以参照2009年印发的评审指南对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以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为出发点,不必一一对照评审指南进行机械化打分评审。


图片七、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外的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备案?图片咨询: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外的预案应该怎么备案?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公司网络和信息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等咨询时间: 2021-01-04


回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外的预案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目前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主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现行的《防震减灾法》《核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对相关类型的应急预案备案提出了要求,也明确了相关部门开展应急预案备案的职责。同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备案也有明确规定,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地方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地方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企业是否对制定的所有专项预案每年都要演练一次,所有的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都要演练一次?


企业提问:根据应急管理部2号令,企业是否对制定的所有专项预案每年都要演练一次,所有的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都要演练一次?



应急管理部答复:请正确理解“一次”的意思,这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通报:企业因未及时修订应急预案被罚!


GB/T 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已于2021年4月1日正式生效。企业因新标准生效,没有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被应急管理局处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日前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京日饲料有限公司(简称“京日饲料”)未按规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该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罚款1.5万元。

新安法已明确:9月1日起,未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最高可罚35万元!



新《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据上海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上海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的关于对上海新纺联汽车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纺联)安全生产综合类违法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新纺联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演练;2、企业未配备应急装备和器材。


以上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上海应急管理部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对其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圆整。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


此前各省市已有多家企业因应急预案管理被罚


山东:

淄博市博山盛润油泵厂、淄博市博山奎峰机械厂、山东富源履带机械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石马中心加油站因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分别被处以罚款1万元、4.6万元、1万元、2.5万元。

湖南:

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教育印刷厂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执法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相关规定,给予以上2家企业现金处罚,要求限期整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厦门:

2019年9月25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厦门某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19年未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经调查取证,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查明该公司2019年上半年未组织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该行为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依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苏州:

苏州市吴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苏州金震纺织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下列问题: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对有限空间定期进行演练。苏州金震纺织有限公司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给予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

2019年11月,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敏达新电气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违法行为。对圳市敏达新电气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来源:应急管理大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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