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以来,南京市纵深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强化风险隐患辨识和隐患台账信息化管理,累计排查治理重大隐患220余项。
为提高企业发现问题隐患的意愿,鼓励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方案》明确对于及时、主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隐患,视情免于行政处罚。对隐患排查不认真、自查自纠流于形式,重大隐患反复出现的企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律严格依法实施停产整改等行政处罚措施,并纳入年度重点执法对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不足或履职不到位的进行警示约谈。
区级动态清零检查、市级督导检查双重发力,安全专家深入现场宣传指导,为企业提供安全服务。《方案》指出,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综研联检”、重大危险源交叉互查、高危细分领域检查等其他专项工作同步开展,减少执法检查频次。采取“检查+指导”模式,组织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帮扶指导,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帮助企业摸清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
找准“病灶”落实整改,结果如何运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企业要追根溯源找出管理制度及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安全管理的薄弱点、风险点和空白点,举一反三,确保同类隐患不再出现。监管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系统分析、归纳总结,形成共性问题隐患清单,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扩大共性问题整改覆盖面,避免其他企业重复出现同类重大隐患。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方案》明确,化工(危化品)企业要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改,逐项确认重大隐患是否清零,如排查发现重大隐患的,要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隐患台账和整改清单,确保整改闭环,并按要求录入双重预防“五位一体”平台或应急管理“181”系统。同时,企业要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清零措施,加强全过程管控,建立常态化防控体系。
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隐患整治,如何整合监管执法力量,提升精准执法水平?《方案》指出,市、区两级监管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对辖区内所有危化品企业统筹开展全覆盖动态清零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全程跟踪指导督促整改闭环。发现企业未建立相关制度,未落实清零措施,存在重大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从严处罚,形成有力震慑。
下一步,南京市将持续深入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研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常态机制,切实将隐患整治抓在平时、融入日常,持续消除隐患存量,有效遏制隐患增量,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制度机制,落实有效整治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水平,全力防范化工(危化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来源:南京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