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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12 10:44:22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协会科技奖”,奖励编号:0287)旨在奖励中国交通运输领域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和协会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3年度协会科技奖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总体要求


申报工作依据《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进行,有关申报文件可通过协会官网(https://www.cctaw.cn/)进入“科技奖申报”系统栏目下载。各申报主体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工作。


奖项设置及名称


 2023年度协会科技奖项设置为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英才人物奖、科技创新青年奖。

  科技进步奖重点表彰交通运输领域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创新性科技成果,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

  技术发明奖重点表彰交通运输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方法取得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中的组织、个人。

  科技英才人物奖重点表彰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做出较高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杰出贡献者。

  科技创新青年奖重点表彰45周岁以下,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创新活动表现突出,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的优秀青年人才。


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要求

  1. 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交通运输与物流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直接申报。鼓励中西部地区单位申报,鼓励综合交通运输融合项目和现代物流工程等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产品特质项目申报。

  2. 科技创新青年奖、科技英才人物奖。科技创新青年奖须由三位具有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专家须独立出具意见;科技英才人物奖须由三位具有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其中至少一位为院士,推荐专家须独立出具意见。每位推荐专家推荐候选人不得超过2位。

  (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并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期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与物流等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所做的验收、结题意见书,或由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组织完成的科技成果评价证书。

  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排序,并与科技成果评价证书(验收或结题意见书)排序一致,同时应在书面材料中确认、签字、盖章。

  申报单位应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书》,提供完整、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

  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报:

  1. 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存在争议的。

  2. 凡已经获得国家、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科技奖奖励的。

  (三)申报项目分类

  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1)交通土建类(2)装备技术类(3)运输综合类。


申报程序


     协会科技奖遵循公开、公平、公益的基本原则,申报评审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程序采用系统申报与书面寄送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及寄送

  1. 在线填报、在线上传有关材料并提交形式审查。

  2. 形式审查未通过,则应根据退回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直至通过形式审查。

  3. 形式审查确认通过后,请将《申报书》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寄递协会。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手机:13910988957邮箱:328049804@qq.com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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